据公告内容,2024年05月29日,临沂交通运输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因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被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执法总队罚款2000元。
据了解,对临沂交通运输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处罚成因在于其在实施运输活动中,未遵循合规的操作,未按照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
临沂交通运输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8条第2款,构成了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违规行为。对此,上海市交通委员会执法总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68条第1款第1项,决定对其进行罚款处罚,罚款金额为2000元。